检察官处理4人侵犯民企商标等知识产权案
检察官梳理十余万条交易记录,涉案人员之间的交易均通过电信、网络进行,形成了海量电子数据,检察官详细梳理了十余万条交易记录,引导公安机关厘清了涉案人员在案件中的地位、作用和涉案商标数量、涉案金额等。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,最终锁定了被告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且数额巨大的证据。
经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开庭审理了曹某、沙某、王某、汪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、假冒注册商标一案,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,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曹某、沙某、汪某三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各并处150万元至50万元罚金;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,并处罚金35万元。
精冠知识产权提醒您:希望企业主们都重视“商标注册”这个环节,这样的话,您才可以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。